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口岸发展研究院的人才集聚、学科交叉、科研协同等综合创新优势,更好地完成我校中心的目标与任务,规范我校中心的科研项目组织与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原则上是指由多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以研究院名义组织与承担实施的各类横、纵科研项目和自主培育项目。
第三条研究院组织与实施遵循“服务需求、优势互补、协作分工、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坚持执行整体协同与交叉创新举措,规范科研管理模式,提升实施绩效。
第二章 研究中心管理
第四条研究院科研项目组织结合行业和地方产业特色与国家战略需求,确定重大研究任务、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
第五条项目管理的组织与实施采取以科研团队承担与考核为主,集中优势资源,形成从基础科研到产业化应用的全流程科研创新发展模式。
第六条科研项目将通过广泛的学术交流,从产业难题凝练前沿科学问题,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参与或主持项目开展。
第七条研究院以项目为依托,采取固定和流动的团队组织模式,灵活开展科学研究。
第八条研究院实行主任负责制,学术委员会监督的科研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