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
接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26〕组字 17 号),现组织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校内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陕西青年科技标兵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承担“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或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无违法违纪、科研失信问题。
(六)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本次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由西安翻译学院科协推荐,实行限额推荐。
三、组织机构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共同成立陕西青年科技奖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陕西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专班组长由省科协主席担任;副组长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宣传文化部。陕西青年科技奖设立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
1.所在单位推荐。拟推荐候选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贡献、科研诚信等,无异议后逐级报送。
2.推荐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在本单位、本系统或本地区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办公室。
(二)初审
收到正式推荐材料后,工作专班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出拟表彰对象。
(三)考察
办公室将拟表彰对象反馈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对拟表彰对象进行考察,形成报告报办公室。
(四)复审
收到考察报告后,工作专班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复审。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候选人获奖后,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陕西省科协年会、 “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陕西青年科学家大会等活动。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录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平台(http://sxqnkjj.sxkjcgzh.org.cn),注册后根据要求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附件)和有关附件材料。
《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材料包括:
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类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三)报送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截至2026年7月22日(周三),纸质版材料待系统审核无误后,由科研处通知教师本人后提交。
联系人:蔡佩瑶 李刚
联系电话:85891589
附件:《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科研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