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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我校针对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征集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

一、申报领域

结合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新一代风光、量子技术、储能和氢能、类脑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我市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申报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依托单位应该是在西安市域(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并长期从事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行业领域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拥有高水平的科研带头人和科研团队,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并且至少有1名行业领军人才。

(三)拥有开展技术开发和工程化研究、试制的仪器设备,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具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章程,独立的财务核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300万元。

(五)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创新成果转移和扩散、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并获取收益的能力,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近三年实施过的成果转化、工程化或产业化项目不低于2项,年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总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六)符合国家、陕西省、西安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相关政策。

(七)没有严重违法、重大事故等负面行为。经信用中国查询,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等行为。

、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完整规范。申报纸质资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按A4纸张尺寸印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齐全,附在申报书后一起装订。《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统计表》(附件2)信息填写完整,并与申报书中的数据一致,以EXCEL表格式电子版上报

(二)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并尽可能体现申报单位在研发实力(资产、设备、人才、场地、投入等)、成果效益(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合同、相关收益等)以及运行管理方面的详实内容。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三)严格遵守申报时限。申报单位请于71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单冬辉   联系电话029-85892548   邮箱:2376600648@qq.com



附件1 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

附件2 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统计表



科研处

202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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