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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本校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对象

获得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

二、提名类型

2022年陕西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三、提名项目(人员)基本要求

1. 省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该于2020年5月31日前发表;

2. 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 2020年度和 2021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7.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提名。

8. 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9. 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省科技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10.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 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20年5月31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1.在陕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2022年1月1日前累积时间),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须提供全职在陕工作证明;

12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人(或组织),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中,围绕 23条省重点产业链成果转化成效明显,近5年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优先推荐;

13.严格科研诚信要求,原则上科研工作管理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四、人员名单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第一项“提名对象”与第三项“提名项目(人员)基本要求”,对学院(部)符合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要求的老师进行动员,于6月6日下午5点前填写“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人员统计表”(附件1)并通过QQ(1045531223)报送科研处,经科技处审核完毕,确认申报人员名单后会统一分配“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账号。

五、申报材料提交

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正式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填写内容可参考“提名手册”(附件2)。纸质版材料由各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组织收集申报材料,于6月16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蔡佩瑶

联系电话:85891589

 

 

附件  1: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人员统计表

2:提名手册

 

 

 

                                                          科研处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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