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各高校、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人才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精神,坚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市科协面向全市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选拔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现将2023年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为进一步拓展科协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指导青年科技人才夯实“职业起步期”、开启“创新黄金期”,激发科技创新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我市人才未来科技竞争力,为西安打造新动能强劲的国家创新名城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项目执行周期
2023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1.基础研究类。
2.工程应用类。
(二)研究范围
数理化与交叉学科,地球科学,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与中医药,农林,制造业与材料,电工、电子与信息技术,交通与基建,能源、化工与环境等研究方向。
(二)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视评审结果给予1万元资助或自筹。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需具备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各高校、企业科协。
2.实施单位近三年已立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项目拖沓、执行不力等情况,将视情在申报推荐人数上予以压减。
(二)项目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年龄33岁以下的在西安工作的男性科技人员[199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年龄35岁以下的在西安工作的女性科技人员[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4.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工程应用研究的经历;
5.已经或正在承担中、省、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向项目实施单位(各市级学会, 各高校、企业科协)提出申请。
(二)各单位对项目申请人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由各单位进行评审推荐,各单位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三)市科协对项目进行终审,经公示后下发立项通知并下拨资金,各实施单位和被托举人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和项目申报个人严格按照《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开展项目申报。
(二)不得多途径申报,只能在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中选择一种途径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三)《西安市科协2023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信息简表》(附件5)中“项目所属学科领域”栏和“具体学科分类”栏填写请参考附件3的“填报说明”进行填写,“申报途径”栏从市级学协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三个途径中选取一个填写(三选一)。
(四)申报所需材料:
1.《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有关支撑材料用A4纸张打印统一胶装一式三份,含电子版(Word版),电子版文件命名形式统一为“姓名--2023年青托申请书--单位名”,如:张××--2023年青托申请书--西安纳米科技学会。
2. 申报单位评审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审程序、专家评审情况、评审组专家名单、公示情况(含公示复印件或原价)以及提名被托举人情况简介等,可以参考《青托计划推荐评审工作报告模板》(附件4)一式一份。
3.《西安市科协2023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信息简表》(附件5)一式一份,含电子版(Excel版),电子版文件命名形式参考申报书。(按附件5、附件4顺序一并装订报送。)
(五)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有意申报老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交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给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543907642@qq.com。
附件:
1.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3.2023年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请书
4.青托计划推荐评审工作报告模板.doc
5.西安市科协2023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信息简表.xlsx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85895934 85891589
邮 箱:543907642@qq.com
科研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