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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陕西省成果校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接陕西省教科所“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陕西省成果评选的通知”(陕教科规办〔2025〕10号),现开始校内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教育类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二、申报名额

我校限项5项,请大家积极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者认真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并提供成果主件和佐证材料,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纸质版《专区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佐证材料交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 《专区申报评审表》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官网下载(具体搜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点击“管理平台”,点击“评奖申报系统”,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专区申报评审表》必须采用Windows系统的Word格式填写。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

3. 所有纸质材料均A4双面打印、白色封皮纸胶装成册,封面为《专区申报评审表》复印内容。

4. 申报成果主体及佐证材料6套(1份原件、5份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分别装于档案袋中,并标明“原件”或“复印件字样。书稿复印件仅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即可,并在显著位置由科研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下午5:00,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联系人:蔡佩瑶 李刚 

  联系电话:85891589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样表仅供参考)

  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科研处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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