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校内申报工作,奖项申报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修订了《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评奖办法》,将“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国家科技奖励办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编号:0191)更名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以下简称“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
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分设:创新人物奖、创新成果奖。
1.创新人物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 出贡献的先进科技工作者。
2.创新成果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形成的重要科技成果,围绕“四个面向”,特别是在重大共性技术、关键 核心技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前沿科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新人物奖获奖个人、创新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经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二、奖项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法人公章一致,基本信息表中相关数据 应如实填写,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科研管理部门印章。
2.申报创新人物奖的个人不能作为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完成人,已获得创新奖的个人3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3.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由3-5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5—10人,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创新成果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已获得创新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成果项目;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不能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础性研究,需提供2021—2023年的项目应用证明(附件3);
(6)如申报项目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基金支持,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进行申报;
(7)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需附国际国内查新报告和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第三方评价意见;
(8)附件材料应与申报项目相关,曾获得创新成果奖项目的专利、论文、获奖证明等材料3年内不能重复报奖使用;
(9)2023年公示后主动放弃奖项的项目,不能申报2024年奖项。
4.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申报各奖项。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
有意申报奖项的教师,请根据申报类型填写《2024年创新人物奖申报表》(附件1)或《2024年创新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申报项目列入政府资助项目、各项计划相关文件(国家级、省级、市级)扫描件;
(2)申报项目客观评价、鉴定等相关文件扫描件;
(3)申报项目涉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合作协议扫描件;
(4)申报项目应用证明(附件3)盖章扫描件;
(5)申报项目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扫描件;
(6)申报项目获奖证书扫描件;
(7)申报项目论文首页扫描件;
(8)申报项目标准制定证明材料;
(9)其他相关证明。
2.申报者请在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交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科研处(邮箱:1045531223@qq.com);
3.学校将在9月24日-27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科研处向审核通过的老师单独发放申报系统账号;
4.取得申报账号的老师,请于10月15日(星期二)12:00前填报系统;
5.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请于10月21日(星期一)前,将系统内材料导出,A4双面打印,白色封皮纸胶装后,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蔡佩瑶 李刚
联系电话:85891589
附件:
1.2024年创新人物奖申报表
2.2024年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3.申报项目应用证明
科研处
2024年9月10日